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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市创建文明城市
更新时间:2024-04-28 10:00:20

 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十项重点工作。 重点工作包括:

  1、开展以社会公德为重点的全民道德实践活动,重点解决乱扔杂物、随地吐痰、乱穿马路、损坏花草树木的行为。

  2、加强对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服务和管理,重点解决流动人口在市区的就业、住宿、婚育、子女入学、法律援助、劳动保障问题。

  3、加强市容管理和公共设施维护,重点解决窗口地区、窗口行业违章搭建、占道经营、乱张乱贴、抛洒滴漏、植被破损、门面不洁、垃圾乱放、便民设施残缺、灯不明路不平问题。

  4、加强交通秩序管理,着重解决无序存放、无照运营、私拉乱载、违章行驶、闯灯穿路问题。

  5、加强公共安全保障和社会治安管理。